均衡生比例不低于70% 多类考生可加分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设区市根据当地教育资源和生源情况拟定,报江西省教育厅批准和执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设区市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70%的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各学校必须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和收费标准招收学生,不得超计划、降分数、超收费标准违规招生。
根据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加10分;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运动会获得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10分;初中阶段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展演活动获得文艺、美术、书画、摄影作品一等奖的加10分;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